由我這個「罪魁禍手」搞出來的有關 網摘引文 的討論,吹到台灣後已經由本來「引文」合法性,轉變為「商業網摘」是否可以使用 blogger 們的文章,因為台灣 智邦 有專業「網摘師」一職。因為那邊人更多的關係,所以討論更為複雜和難以追踪,看幾天都看不完。
在這些討論中,有一些論點值得留意:
(一) 收費網摘師 – 有網友認為,網摘師收費,但內容卻是由 blogger 們免費提供,這很不公平。但我認為網摘的工作,其實不比創作文章簡單,網摘師要從千千萬萬篇文章,過濾選擇值得推薦的文章,組織各種內容,然後表現給讀者看。這是相當花時間的工作,我這些業餘性質的,也每隔兩、三小時查看 RSS 閱讀器,更不用說專業網摘師要每天盯著 RSS 閱讀器、各種聯播、各種消息聚合網等等。不服氣的,試試自己做一星期七日每天都做網摘,要有一定的質量,就知道當中難處。
(二) 編輯著作 – 有人認為網摘應該不算學術研究、評論、新聞等等這些可以合理使用的範圍,所以網摘是有問題的。此 ROACH 提出了很好的解釋:「編輯著作」,即網摘其實也是一種創作,擁有著作權,因此也可以合埋使用。難道非得要每一篇網摘,都長篇大論然後在文中貼連結才算是創作?那麼我大概要這樣做網摘了:「這幾天看到網絡上討論引用問題,覺得有幾篇值得大家一看,首先是 XX 君的 YYYY,他說出了 XYZABC。然後 YY 君又提出了 ZZZZ,其實也就是說 JKLAFDHR …..」。
(三) 言論自由 – 有人覺得智邦在濫用言論自由,明明是自己創作不了內容,就東摘西摘,順手拈來。首先,網摘的工作並不是簡單的,也享有著作權,這點上面已經提過了。其次是,不論是智邦或是業餘的網摘,其網摘內容並不是全文引錄,而只是引用當中小部份內容而已,讀者要看全文,了解你的觀點,還是要點到其網站去看。將這個推薦的動作,說成是剽竊偷盜,實在說不過去。
討論幾上幾點,是想為網摘這個工作說說好話。有人怕商業網摘發惡,所以盡力捍衛自己「不被摘的權利」,進而將網摘工作說成只是利用大家的成果,坐收漁人之利的行為,漠視了網摘工作本身的價值,這是不太正確的看法。
在我看來,既然智邦都答應大家,如不想被摘的話可以通告,他們會立即刪除,那麼大家就不用窮追猛打了。智邦是否唯利是圖,還是有心推動 blog 文化,時間可以證明。
另外,大家要注意的,其實並不是商業不商業的問題這麼簡單。而是大家對 Blog 的使用上,有不同的看法。提出不想被摘的人,有的認為 Blog 是自己的私人園地,有可不被連被摘的權利。有的認為 Blog 是放在公眾領域,所以連結引用是合理使用範圍。這當中再引伸討論下去,Blog 是否不適合作私人分享的用途?Blog 的多元發展會否被限制?等等 Blog 文化的問題,比起討論網摘的合法性,更是難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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