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棍

香港真是個有趣的地方,在這裏藝術的地位是詭異的,普通人進到美術館、藝術展覽 ── 首先他們應該不會進去的 ── 萬一他們進去,大多數的結論都是「嘩,好深奧,我唔識欣賞」;但另一方面,好像任何一個人隨手的作品,都可以歸入去藝術,一塊爛膠、一張廢紙,都被說成藝術,更甚,那些嫩模坦露乳房正式賣肉的照片,竟也敢自稱為藝術之作。

這麼吊詭的局面︰既是太深奧,亦是太膚淺,「藝術」這個字幾乎是一個笑話,到底整件事情是如何演變的呢?其中一個主因,就是那些吹噓藝術的傢伙,把整回事拖進死胡同。

那些傢伙的特徵是,不可能說出藝術的定義,這也算了,哲學家都做不到,但他們更加說不出藝術創作的目標是甚麼;而更重要的是,他們只會一直把所有定義都反對,把所有目標都否定,似乎為他們的工作定下目標是一種褻瀆,又或是替藝術設下範圍就會把它降格。但現實恰好相反,當他們自己都不清楚藝術所為何事,只會為它帶來更大災害。

其實藝術之目的很清楚︰追尋美。藝術家就是要為庸碌的群眾展現美的境界,從世俗拯救他們的品味與視野,賞心悅目就是 intrinsic good,糾纏於慾望與惡俗之中的人,從藝術家看來,是一種可憐。情況就像一個未見過靚女的人,為一件豬扒死心塌地、苦苦依戀,你見過靚女,大概也會於心不忍,希望帶他出去見識見識吧?其實這就是藝術的本意。

當然,聰明的你會馬上說︰美麗不只是觀感上的美吧?是的,美麗當然有很多種,一個美女,不一定只是樣貌,身材也很重要,而假若她有一份憐憫人的心腸,這份感動在我們心中所引起的漣漪,跟美麗是相通的,所以這被稱為「內在美」。也因此,我們將崇高的品格也歸類入「美」的欄目之下,有情操的人,也是美。

也會有其他,例如「知性美」,一個滿有學識的人在你面前謙遜地展示他的智慧,這是美麗的;又例如「創造美」,創意在本質上也是一份觸動人的美感。至於甚麼才是藝術品是永遠有爭議的,例如我手上「最後的晚餐」影印本,圖案一樣,又是否藝術品?這是個爭論,但無論如何,藝術所存在的價值,在於能否展現「美麗」。

但不知從何時開始,某些人喜歡吹噓藝術,把它變為虛無飄渺的東西,變成了任人定義與扭曲的活動。例如自由行的小孩在地鐵大便,我猜想沒有正常香港人會覺得這是有趣、美麗、很好之類,但這是不是藝術?總有些藝棍會跳出來,說這是反思貧富懸殊、地方主義、文化衝突的行為藝術云云,忽然在地鐵放一舊大便,就和「蒙羅麗莎的微笑」一樣是藝術品。

在藝術愚民的世代,沒有人探究甚麼是藝術,任由那些「解讀」侮辱人的智慧。是的,你可以說它是文化研究,可以是社會心理學,甚至是哲學也罷,但絕對不會是藝術,因為在整個過程中,只有幾種元素︰無知、無禮與排便本能,跟美是沾不上任何關係。

失去了「追尋美」的本意,把藝術的界定消除去,也許是放寬了藝術家的自由,但更直接的結果,是群眾再也無法斷定誰是真的在做藝術,或者根本大伙兒只是一起在藝術館大便,然後在旁邊豎起一塊板,說︰這是藝術。而竟然還有一群支持者衝出來,指手劃腳的吩咐人別企圖定義藝術,因為藝術是超然的云云。既然如此,阿豬阿狗都說自己是藝術家,有何問題?

一場屬於藝術的國王新衣式大迷惑,還未結束。

The N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