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由」塗鴉者認罪緩刑 官:判監不理想 指6月控罪起於同一情况 已判緩刑

【明報專訊】藝術工作者陳勁輝兩年前在商店玻璃、交通燈控制箱及路牌等塗鴉「金錢自由」符號,今年中被捕,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刑事損壞罪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稱,留意到本案控罪與另一宗已處理案件發生同一情况,該案已判緩刑,若法庭今次判監,做法會不理想,最終判監3周,緩刑24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