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10/10起享3天「身心調適假」,明訂免證明文件、機關不得拒絕

公務員將自10月10日起新增3天「身心調適假」,無須檢附證明文件,機關不得拒絕或作出不利處分。 不過,因該假別仍納入事假計算,外界關注實際效果是否有限,仍待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