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讓傷害兒少的人躲在時間的背後——追訴權時效的刑法改革是要「讓羞恥轉向」

過去,倖存的兒少在沉默與創傷中往往孤立無援,而等到可以說出口的時候,傷害兒少的人卻可以躲在時間的背後。透過修法,讓兒少倖存者不必再因「抱著創傷活下去」而自責,也才得以將羞恥轉向正確的方向——由加害者承擔,而非受害者背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