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超市偷500元貨 男警罰2000

【明報專訊】時任休班男警6月在秀茂坪一間超市企圖偷取逾500元貨品,用手推職員後逃去,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盜竊罪。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一度形容事件為「一宗意外」。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稱,被告犯案手法某程度屬「有計劃」,考慮被告初犯及即時認罪,判罰2000元,提醒不要重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