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非禮兩少女罪脫 官:明顯越界

【明報專訊】男教師涉非禮兩名16歲少女,觸碰大腿又稱呼她們為「BB」,他否認猥褻侵犯等共5罪,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裁決。暫委裁判官熊雪如稱,兩事主書面供辭與庭上證供有差異,不能穩妥依賴她們證供作事實基礎,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。熊官稱,被告為人師表卻做出明顯越界行為,自招嫌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