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三和人夫外遇後主動向正宮坦白道歉,在法律上能夠免責嗎?

一位人夫婚在內與公司女同事發展不正當關係,而與他外遇的女同事在長期良心譴責下,最終選擇主動聯絡正宮坦白一切,這才讓婚外情曝光。究竟法律上,主動坦白還道歉的小三,是否能夠免責?